残疾人证残损换新
  • 服务范围:九江市内户籍
  • 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线上受理

对象: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

条件: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1、残疾人证;

2、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如在异地办证,需另提供以下材料:

3、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4、居住地残联要求的其他材料;


 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交回批准残联免费换领。换领残疾人证登记信息与原残疾人证一致,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江西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级残联

政务服务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