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赣财非税[2019] 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市本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度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共216家,其中已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单位168家,未履行义务的单位48家;已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109家。
一、2023年度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共216家,其中有60家安排了128名残疾人就业,有108家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但缴纳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2023年度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共48家既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109家,共安排了360名残疾人就业。
2023年度市本级已安排残疾人就业及已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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